2.2017年,明日宇航子公司天津宇航通过与北京航天海鹰、北京荣妍、北京中航伟德、上海申航、北京航兴源金属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北京航兴源)、北京日田精密机械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北京日田精密)、北京市盛达旭日金属制品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北京市盛达旭日)、北京首航科学技术、广州海宝进出口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广州海宝)、贵州鑫泰合金贸易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贵州鑫泰)、华核(天津)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华核天津)、南京平台铝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南京平台铝业)、石家庄市鹿泉区精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石家庄精诚通信)、石家庄市新冀发物贸中心(以下简称石家庄新冀发)、中国航天科工集团中南物资供销站(以下简称中南物资供销站)、北京航宇达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北京航宇达)、南京鑫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南京鑫燊)等17家公司 签订虚假销售合同,虚构销售业务的方式虚增收入143,969,319.14元,虚增应收账款90,145,034.55元,多计坏账准备4,507,251.72元,虚增利润总额23,221,945.47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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